最近讀《聯合報》〈家庭副刊〉版,一篇文章引起我的注意。
這篇文章的內容如下:
〈把小孩接回去吧〉
好友小寧的兄嫂各擁有穩定的工作,婚後他們獨自買房子搬出去住,結婚十年,去年終於如願盼得一子。雖然離父母家不遠,但小兩口卻以工作忙碌為由,將小孩丟給年長的父母照顧,只有假日才抽空回去陪兒子。
因為父母親都已經七老八十,所以照顧寶寶的工作自然落在未嫁的小寧身上。快四十歲的小寧雖然未婚,但有自己的事業經營,如今還得挪出時間照料姪子,雖然辛苦,但又不忍老人家操勞,只得多擔待。
日前,小寧向兄嫂表示孩子夠大也好帶了,是該接回去共同生活的時候。結果她嫂嫂聽了,當場垮下臉。原本是出於好意相助,卻搞得像是小寧推卸責任。
孩子接回去沒幾天,一個假日清早,嫂嫂抱著寶寶來按門鈴:「小寧,拜託妳,我好久沒打麻將,終於有局可以跟了,求求妳幫我一天忙啦!」
小寧覺得可愛的姪子真的很無辜,無可奈何地接過手,將他抱進屋裡。
後來小寧和母親商量,決定強硬要求兄嫂來接回孩子。
到了晚上,他們來接孩子了,但嫂嫂臭著臉坐在車上,連招呼都不肯打。
那時下著濕冷的大雨,看著哥哥面無表情地下車來把孩子抱走,竟然連毯子都沒替他蓋,任由雨淋在小娃的臉龐。
小寧難過不已,而她母親也在一旁不捨地眼淚直流。
然而小寧仍想跟兄嫂表白立場,畢竟孩子的教養是父母的責任啊!
以上就是引起我頗多感觸的文章,因為類似的狀況我也經歷過。如今我想以過來人的身分,給新手父母一些建言。
這篇文章的內容如下:
〈把小孩接回去吧〉
好友小寧的兄嫂各擁有穩定的工作,婚後他們獨自買房子搬出去住,結婚十年,去年終於如願盼得一子。雖然離父母家不遠,但小兩口卻以工作忙碌為由,將小孩丟給年長的父母照顧,只有假日才抽空回去陪兒子。
因為父母親都已經七老八十,所以照顧寶寶的工作自然落在未嫁的小寧身上。快四十歲的小寧雖然未婚,但有自己的事業經營,如今還得挪出時間照料姪子,雖然辛苦,但又不忍老人家操勞,只得多擔待。
日前,小寧向兄嫂表示孩子夠大也好帶了,是該接回去共同生活的時候。結果她嫂嫂聽了,當場垮下臉。原本是出於好意相助,卻搞得像是小寧推卸責任。
孩子接回去沒幾天,一個假日清早,嫂嫂抱著寶寶來按門鈴:「小寧,拜託妳,我好久沒打麻將,終於有局可以跟了,求求妳幫我一天忙啦!」
小寧覺得可愛的姪子真的很無辜,無可奈何地接過手,將他抱進屋裡。
後來小寧和母親商量,決定強硬要求兄嫂來接回孩子。
到了晚上,他們來接孩子了,但嫂嫂臭著臉坐在車上,連招呼都不肯打。
那時下著濕冷的大雨,看著哥哥面無表情地下車來把孩子抱走,竟然連毯子都沒替他蓋,任由雨淋在小娃的臉龐。
小寧難過不已,而她母親也在一旁不捨地眼淚直流。
然而小寧仍想跟兄嫂表白立場,畢竟孩子的教養是父母的責任啊!
以上就是引起我頗多感觸的文章,因為類似的狀況我也經歷過。如今我想以過來人的身分,給新手父母一些建言。
首先,假如你像文中小寧的兄嫂──玩性很重,不想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──給你一個衷心的建言:不要生小孩!
為什麼要生小孩?
養兒防老的觀念早已過時。
最起碼在今天的台灣社會,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。
至於傳宗接代,那也是老一輩的封建思想。
現今的年輕人,有幾個相信結婚是為了延續家族香火?
孩子跟你同姓又如何?
傳宗接代,不必了!結婚就是兩個相愛的人一起生活,共同追求幸福快樂的人生──不就是這樣嗎?
假如都不喜歡孩子,不願意負起養育的責任,那就不要生。
當然,你可能會反駁:我是想親自帶小孩,但是現在生活不易,我們夫妻二人都必須上班,工作也都很忙碌,我能怎麼辦?
如果這樣,我想講一講自己的經歷,提供你參考。
我二十八歲結婚,夫妻二人都是忙碌的上班族,之後十年生了三個小孩。
這三個小孩的成長環境都不相同。
生大兒子的時候,我住在位於桃園市的岳家。
由於岳父岳母都是生意人,平日忙於生意,於是我們在岳家附近請了一位保母,由她負責孩子白天的照顧。
上班的時候,我們把孩子送到保母家;下班以後,再接孩子回家。
當時的保母費是每個月一萬八千元,此外再加上奶粉錢、尿片錢,以及小孩雜七雜八的花費,幾乎就要耗盡我一個月的薪水。
換言之,我們夫妻二人賺的錢,幾乎一半要花在大兒子身上。
因而十八個月後,當我們生了小兒子,就僱不起第二個保母。沒辦法,我只好求助於住在僑愛新村的爸爸媽媽。
小兒子的成長環境極類似前文小寧兄嫂的孩子,因為我也有一位和父母同住、未婚、上班的姊姊。
白天,小兒子由我的爸媽照顧;晚上姊姊回到家,再由她接手。
所幸小兒子生下的頭幾年,我都在海軍總部上班,每逢假日也絕少應酬,我會盡可能把小兒子接到桃園岳家。直到三年之後,我現在住的透天厝建成,這才把父母、姊姊,以及小兒子接到新家,祖孫七個人一起過著三代同堂的生活。
匆匆又過了四、五年,我們又生了老三──小女兒。
這時的經濟狀況已有改善,父母的年紀也大了,因而我們請了一位外傭,除了幫忙做點家事,也兼顧白天照顧小女兒的工作。
直到小女兒四歲,我從軍中退休,這才辭退外傭,由我親自負起白天照顧小女兒的責任。
以上就是我三個小孩兒時的成長環境。
這中間以小女兒最幸運,她每天都待在家裡,晚上還有父母相陪。
其次是大兒子,白天雖然交給保母照顧,晚上還是可以和父母生活在一起。
至於小兒子,最可憐,因為一個禮拜只能期待那難得的星期六──唯一的一個晚上,可能和父母相處在一起。
往事已矣,如今一眨眼又過了十幾年,兩個兒子都已經從大學畢業,小女兒也準備進入高中。可以這麼說:我親眼看著三個孩子成長,看著他們就讀幼稚園、小學、國中,看著他們度過叛逆期,看著他們個性轉變、成熟……,因而深深了解,兒時的成長環境對他們日後會產生什麼影響。
綜合我觀察自己三個小孩的成長心得,現在的我只有一個感想,也是我對兒女養育問題中唯一的一個遺憾:我非常非常後悔,小兒子不是由我們夫妻親手帶大!
即使只是開頭的三年,那影響到今天仍然存在!
我是一個凡事都不太在乎的人,人生也很少後悔。可是,假如人生能夠重來,我絕不會把小兒子交給我的父母照顧;最起碼,晚上一定要和我們夫妻生活在一起。
可惜,僑愛新村(父母家)和桃園市(岳家)有一段距離,每天來回接送不太可能。
上個月我和老婆說出這想法。她聽了嘆息一聲,表示同意。
千萬不要想歪了,以為我的父母或姊姊對小兒子不好。恰好相反,他們對我的小兒子極其寵愛。
可是,千萬切記:父母就是父母,其餘管他什麼親戚都差了一層。
別以為這「一層」沒有什麼,那對孩子的影響「既深且遠」。就如同在父母和兒女之間挖下了一道「既深且遠」的鴻溝。保證你日後要花費很長的時間、耗費很大的精力……,可是,到頭來才明白,不管怎麼做,還是無法消滅這道鴻溝所帶來的影響。
影響什麼?
講好聽的,是比較獨立;但真正的事實是,他和父母之間猶如隔了一層,沒有「自己帶大的孩子」那麼的「親」。或許你只有一個小孩,沒有比較,聽不懂我在說什麼。
假如你和我一樣,擁有三個小孩,並且看著他們在三種不同的環境中成長,肯定會清楚我是真知灼見,句句都是肺腑之言。
如今我和老婆是悔之晚矣,只能忠告諸位新手父母。
總結這篇文章,我的建言有二:
一、如果無法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,不要生小孩。
二、不管父母有多忙、多窮,每天晚上都應想盡辦法和自己的孩子相處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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