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22日 星期日

相敬如賓

  人與人之間如果沒有親屬的關係,大致上是公平的。你打他一拳,他還你一拳,這叫「以牙還牙」;你拉他一把,他也拉你一把,這叫「感恩圖報」。不管是以牙還牙或感恩圖報,總之一個公平的人際關係應該是有仇報仇、有恩報恩,這也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互動關係。
  我常比喻人與人的相處,就好像照鏡子──你對鏡子笑,鏡子裡的人一定對你笑;你擺出一張臭臉,鏡子裡也必定是一張臭臉。
  誰天生該對誰笑?誰又天生該為誰做什麼事?
  可是,一旦套上「親屬」關係,好比說父子、母女、兄弟、夫妻……,這種公平的互動關係就被破壞了。
  解釋深一層的道理之前,不妨看一個真實的故事。
  一九九八年十月,台灣林口發生一起慘絕人寰的弒親血案,被害者是四十七歲的林銀樹夫婦,凶手是他們的十九歲獨子林清岳。林銀樹結婚兩次,第一次婚姻和前妻生了兩個女兒,離婚後都跟著媽媽生活。第二次結婚只生了一個男孩,因為是獨子,深得夫妻二人的寵愛,從小嬌生慣養,他要什麼就給什麼。
  寵愛到什麼地步?
  林清岳十八歲的生日禮是一部價值百萬的紅色跑車。
  由於是獨子,將來可以繼承父母名下所有財產,他就對父母的財產起了覬覦之心。正巧那時林銀樹的一塊土地被林口發電場徵收,補償金發了六百萬元,林清岳便異想天開,夥同幾個狐群狗黨,由他動手,砍殺父母一百零九刀。還擔心他們沒死,先是對屍體注射安眠藥,再放火燒毀住宅,企圖湮滅證據。
  或許有人會說,林清岳是交了壞朋友。受壞朋友蠱惑,一時衝動,事後一定後悔。
  他後悔嗎?
  案發被捕,面對媒體時他仍然大言不慚地叫囂,認為父母該死!警方押他回家,模擬案發當時的狀況,遇到了他的叔叔,他還說:「我老爹老媽出殯收的奠儀,你不可以花用。那些錢都是我的,我出獄以後全部要交給我。」
  他的父母該死嗎?
  成年以後林清岳不知上進,經常遭受父親的責難,可是母親曾玉甘始終對他十分溺愛。即使因懷恨而殺了父親,為什麼不能放過溺愛他的母親?
  一輛紅色跑車換得一百零九刀,到底是誰的錯呢?
  林清岳嗎?
  他不是魔鬼轉世,小時候同樣是天真無邪、活潑可愛,父母眼中的寶貝兒子。為什麼長大就變成了禽獸,殺了「他要什麼,就給他什麼」的親生父母,而且絲毫不後悔?
  細節分析起來很複雜,但是我認為最關鍵的原因是他父母的溺愛!
  林清岳從小「要什麼,就有什麼」──這是最失敗的教育方式!如此一來,他認為父母滿足他的需求是天經地義的事。由於是天經地義,他完全不知「得到」是應該「感激」的。正如同我們時時呼吸的新鮮空氣,也是天經地義。有誰覺得我們呼吸新鮮空氣的時候,應該感激誰嗎?
  因為是天經地義,一旦被拒絕,不管理由是什麼,就違背了天經地義,就是天大的不對!
  既然是天大的不對,含怨報復又能怪得了誰?
  林清岳只是一個個案嗎? 
  或許是一個極端的個案。但是,類似的思想不是普遍存在今天年輕人的心裡嗎?例如多少兒女跟朋友講話是和和氣氣,甚至低聲下氣;然而面對父母,稍有不順就擺出一張臭臉;講他們兩句,便惡形惡狀頂回去。 



  現在的父母為兒女付出如此之多,為什麼連個朋友都不如?
  看得越多,我的感受就越強烈──親屬關係真是不公平!
  哪裡不公平?
  付出的永遠在付出,得到的永遠在得到。
  付出的人雖然有時也會抱怨,但是過沒多久也就忘了,而後還是繼續付出。
  得到的人呢?總認為那是天經地義,會講幾句感激的話就不錯了。可能他「得到」了一輩子,有一天被拒絕一次,頓時暴跳如雷,之前所有得到的恩付諸東流水,只記得最後那次被拒絕的恨。更不幸的,一次的恨淹沒了先前千千萬萬次的恩,然後就像林清岳一樣忘恩負義!
  更可笑的,那些永遠在得到的人,有時竟渾然不知,還認為他是永遠在付出的人。
  父母、兒女之間的關係是如此,夫妻之間何嘗不是如此?
  為什麼總是妻子洗衣、買菜、燒飯、帶小孩?反過來,先生也可以質問,為什麼總是他割草、換破輪胎、送花、買禮物?
  如今離婚率越來越高,沒離婚的又有多少同床異夢?和諧幸福的家庭是不是越來越少呢?如果有機會和一對鬧到想離婚的失和夫妻談一談,必然會發現雙方都有許多抱怨。
  為什麼都在抱怨?
  關鍵就在於他們都認為「別人做的,都是對方應該做的;而自己做的,對方卻不知感恩」。
  誰說你太太就應該為你做飯?如果今天你的同事突然為你做一頓飯,你會不感激?誰又說妳先生應該幫妳換車子的破輪胎?如果妳開車開到半路,輪胎破了,路人義務幫妳換輪胎,妳會不感激?
  難道「夫妻」兩字就是讓許多的「感激」變成「應該」?
  如果真是這樣,我奉勸大家不要結婚,因為一旦結了婚,不知感激,就會變得忘恩負義。這種夫妻結合在一起,有什麼意義?
  拉拉雜雜說了這麼多,目的是什麼?
  不管他是誰,不妨把他當成普通朋友,相處的第一原則就是「相敬如賓」。無論他為你做什麼事,你都應該感激。天下沒有「理所當然」的人際關係,管他是你的父親、你的太太,或是你的兄弟姊妺,他沒有義務為你做任何事。如果每個人對另一個人都抱持相敬如賓的態度,別人為他做的事,他都會充滿感激之心,如此,才會是一個公平的社會,人與人的相處才會和諧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